独生子女证2018新规定-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8

虽然现在全面放开了二胎,但是对于独生子女的奖励还是依然有的,那么2018年对于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独生子女又有哪些福利呢?

独生子女评定标准:

①: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申请“独生子女户”,并经所在地“卫计委”批准,发“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②:2015年12月31日前,家中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未生养,从民政部门抱养一个子女,并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③:农村居民2015年12月31日,已生二胎,都是女孩,并相应号召,不再生育“结扎”的“双女户”并领证的。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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