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比例怎么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形不同,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一、下列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不超过当月应缴存额的50%。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不超过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以下情况提取全部金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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