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交易规则如下:
(1)当投资者在新三板交易时,委托单位为“股份”。但是,每支笔的佣金数量不少于1,000股。如果您卖出的股票少于1,000股,则可以一次出售。
(2)当库存关闭时,它不是通过拍卖或连续拍卖。相反,新三板的报价系统与交易协议编号,股票代码,购买价格和股份数量的四个方面相同,并且是买卖双方之间的相反交易。如果交易过程中存在差异,则系统将不匹配。
(3)股份报价转让的价格为双方的议价价格。在进行转移时,投资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与另一方联系。一种是通过报价系统直接相互联系,另一种是能够联系报价经纪人以联系另一方,并在联系后就股份数量和股价达成一致。投资者可以在“秘书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或报价中获取股份报价转让信息,上市公司信息以及报价经纪人的相关报价。
(4)在交易过程中,新三板没有设定价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