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要区分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房贷类型不同、所需条件也会不同。
具体说明如下:
一、商业性住房贷款条件
各个银行要求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个人信用良好,征信上无重大不良记录;
3、有稳定工作收入,能按时偿还房贷本息;
4、能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提供首付款证明;
5、要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房屋产权明晰、足值有效;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比如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等。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以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例:
1、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2、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最近12个月的连续正常缴存;
4、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套房最低20%、二套房最低30%;
6、买房子的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1年内,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计算;
7、职工家庭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要满6个月才能重新申贷;
8、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9、借款人及配偶现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且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
10、能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满足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其实现在长沙、北京、广州、深圳、上海、武汉等一线城市,均官宣了“认房不认贷”,具体指: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因此,即使以前利用贷款购买过房子,有2次以上房贷记录,但只要现在名下无住房,就有贷款资格,还能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