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申请赔偿,需在48小时内报案,并准备好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理赔,具体如下:
1.报案:意外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应当及时报案,一般建议在48小时内报案,避免报案时间拖得太久而导致理赔纠纷的出现;
2.准备理赔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理赔材料即可。比如意外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准备门诊病历本、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住院发票(可以报门诊的提供门诊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如果住院做了CT/超声/心电图等检查的提供相关检查报告;意外身故理赔需准备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化证等;意外残疾理赔需准备残疾鉴定表格;
3.提交理赔材料:被保险人出院,提交报销材料给保险公司。如果是身故或残疾理赔,则准备好理赔材料后即可提交;
4.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理赔方案;
5.调查:若案件有异常,比如出险金额十分巨大、刚买不久便出险,则保险公司一般还会进行调查;
6.理赔:若案件无异常,则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理赔金通常可打入被保险人/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7.结案:理赔完毕,予以结案。
意外保险可以赔偿多少?
不同意外险保险所能赔偿的范围、比例和金额有差异,具体还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发生意外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为直接原因而身故,可赔保额,保额一般在3万-50万;
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自发生意外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为直接原因而残疾,可赔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保额,比如一级伤残可赔100%保额、二级伤残可赔90%保额、三级伤残可赔80%保额,以此类推,保额一般在3万-50万;
3.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而产生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护理费、床位费、输血材料费、院外专家会诊费以及其他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报销,一般是扣除免赔额后,经社保的可100%报销,未经社保的可报销80%-90%,保额一般在1万-6万;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意外而无法工作或失去工作的,保险公司给付停工津贴;
5.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而住院,保险公司每天可给付一笔津贴,一般每天可给付50-200,有最高给付天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