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盘集合竞价:在14:57-15:00之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收市后,15:00-15:30还可以进行股票大宗交易买卖。
3、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即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4、申报数量
主板、创业板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单笔申报数量要在200股及以上,以1股为单位递增,当余额少于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北交所100股起购,超过100股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卖出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5、申报价格
买入的申报价格低于(等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的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卖出的申报价格高于(等于)卖出基准价格的0.98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的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6、涨跌幅限制
主板: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10%
创业板、科创板: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没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第6个交易日起,涨跌幅限制为20%。
北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首日之后涨跌幅限制30%。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设置30%、60%两档停盘指标,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盘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