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关于基金托管人,托管人一般由与基金公司合作的第三方银行来担任,其主要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提供详细的账目数据,保证该基金资产的安全。对于托管服务需要缴纳一笔基金托管费,基金托管费会按照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扣除,不是直接向基金投资者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