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币驱逐良币到底是怎么回事?

劣币驱逐良币到底是怎么回事?

劣币驱逐良币的前提在于存在劣币和良币之间的官方固定的兑换比例。只有这种强制性制度才能保证把“残币”当成良币来流通。

1、我们来简单假设社会上存在两种钱,一种是“奸钱”(重量不足的钱),一种是“正钱”。一枚正钱重 5克,一枚奸钱则重4克。如果国家规定了奸钱可以正常流通,即承认奸钱和正钱之间一比一的兑换关系,那我就可以利用这一规定进行套利。设想我手里有4单位、20克的正钱,即4单位的购买力,但我把它熔掉重铸(不考虑损耗),能搞成5单位的奸钱,也就有了5单位的购买力。套利的收益将刺激我使用这种方法制造更多的奸钱。后果正如贾谊所言“奸钱日繁,正钱日亡”。

2、在金银复本位制下,金币和银币都是法偿货币,它们之间的兑换比率由政府经由法律定下,长期稳定不变。但市场上金银之间的比价却因供求而变动。假设法定兑换比率1单位金币能换得5单位的银币,但是将这1单位金币熔成金块后,金块能卖6单位银币(相当于1.2单位金币)。那么熔金换银的行为就有利可图,流通中的银币就多了起来。相反,如果将5单位银币熔成银块后,银块能卖1.2单位金币,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熔银换金”的过程,金币就会充斥市场。在前面一个过程中,金币是“良币”,后面的过程中,金币又成了“劣币”,可见判断劣币良币所依据的标准,是实际商品价值与法定货币兑换率的高下比较——实际商品价值高于法定货币兑换率的,就是良币;低于法定货币兑换率的,就是劣币。从以上的两种叙述可以看出,“劣币驱逐良币”的本质是利用汇差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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