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峰会是一个国际经济合作论坛,于1999年12月16日在德国柏林成立,属于布雷顿森林体系框架内非正式对话的一种机制,由原八国集团以及其余十二个重要经济体组成。
G20金融峰会旨在推动以工业化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就实质性问题进行开放及有建设性的讨论和研究,以寻求合作并促进国际金融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按照以往惯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列席该组织的会议。
二十国集团以非正式的部长级会议形式运行,不常设秘书处,主席采取轮换制。该集团的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每年的部长级例会一般与七国集团财长会议相衔接,通常在每年的年末举行。会议由主席国及一些国际机构和外部专家提供秘书服务和支持,并可根据需要成立工作小组,就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评审和提出对策建议。
根据G20在1999年诞生时发表的首份《G20公报》,“G20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框架内一种非正式对话的新机制”。从这段话中可看出,G20隶属于布雷顿森林体系,但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IMF、WB等正式国际机制不同,它是一种非正式国际机制。
非正式性是G20机制的性质,这就决定了G20在秘书处建设、议题建设、机制架构、与非成员国关系等方面必须采取与“非正式性”相配套的措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廓清我们关于如何开展G20建章立制工作的一些困惑。
在秘书处建设方面,现状是每年的轮值主席国都会设立“临时秘书处”,并将前一次主席国和后一次主席国的成员都吸收进来,组成所谓“三驾马车”。存有争议的是要不要设立“常设秘书处”。
有学者认为,“三驾马车”的秘书处制度安排仍然不能满足峰会筹备和峰会成果落实的要求,应该建立常设秘书处来提高G20机制有效性。
但如果从“G20非正式机制的本质特征”出发,G20建立常设秘书处的建议值得商榷:
一是非正式的特色和优势就在于它摆脱了传统国际组织的官僚制束缚,由轮值主席国设立临时秘书处的做法,可以实现秘书处与主办国的良好协调;
二是作为布雷顿森林体系内的非正式机制,G20可以通过增强与IMF等正式机制的互动,组建“正式机制+非正式机制”的“机制复合体”,来克服没有常设秘书处的不足。
在议题建设方面,现状是每年的轮值主席国设置峰会的议题,保持议题的开放和灵活,时刻关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动,讨论影响“当下”国际环境的热点问题。存有争议的是G20要不要缩小议题范围,集中讨论几个核心问题,如金融、贸易等。
在机制架构方面,作为一个非正式会议的体系,现今G20已经形成了“峰会-协调人会议-部长级会议-工作组会议”的机制架构,但过于集中在“峰会层面”,其他层次的会议有待进一步加强。
峰会事务协调人作为领导人参加G20机制的“全权代理人”,理应在峰会会前筹备和会后成果落实中发挥更大作用,召开更多的峰会协调人会议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部长级会议主要是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以及劳工部长会议,但随着G20更多地涉及贸易、环境、能源等议题,应该考虑召开G20贸易部长会议、环境部长会议、能源部长会议等,为峰会取得成功奠定扎实的部长级会议支撑。
在与非成员国关系方面,虽然是一种非正式对话,但由于来自当今世界最先进的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构成的“豪华阵容”,还是使得不少国家质疑“为什么是这二十个经济体来决定关涉到60亿人民的世界经济大局”,因此保持与非G20成员国的良好互动,对G20机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至关重要。
但行为体参与集体行动的数量与效率本身就是个悖论,数量越多,效率越低,因而在不降低效率的情况下,增加更多成员国参与G20进程的办法可能包括:
一是增加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际组织领导人在G20中的作用,如联合国秘书长、七十七国集团轮值主席等;
二是增加各地区集团和联盟领导人在G20中的影响力,如东盟领导人、非盟领导人等,这样有可能在成员数量与机制有效性之间实现“帕累托最优”。
因应2007年到2010年的经济危机,20国集团从2008年起召开领导人峰会以商讨对策,并从2009年起每年举行两次峰会。峰会的另一个目的是纠正过往有关环球经济的会议和管理中没有包含新兴工业国家的局面。
其囊括了欧盟、美中日俄韩;德英法意加;澳大利亚,南非、印度、印尼、巴西、沙特、墨西哥、土耳其、阿根廷共20国俗称"G20"并升级为全球金融峰会。众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占全球90%,人口占全球总人口2/3,贸易占世界80%(包括欧盟内部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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