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债券按有无担保分为几种类型

1、限额抵押。又称封闭式担保。一项抵押品只限于一次发行的债券,不允许再用作发行同一等级债券的抵押。 抵押债券作为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融资工具,其分类方式多样,其中按有无担保进行分类是理解抵押债券特性的关键。抵押债券,顾名思义,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通过法律手续将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以保障债券持有人在未来能够获得本息偿付的权利。根据抵押品的使用次数及法律约束的不同,抵押债券按有无担保主要可以分为限额抵押(又称“封闭式担保”)和可加抵押(又称“开放式担保”)两大类。
一、限额抵押(封闭式担保)
限额抵押债券的特点在于,一项抵押品仅用于一次债券发行,且该抵押品不得再被用作发行同一等级或索偿权顺序更优先的债券的担保。这种制度安排确保了首批发行的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违约时享有最高的清偿优先权。具体而言,如果企业发行了靠前抵押债券(或称为高级抵押债券),那么在未完全清偿这批债券的本息之前,该企业不得再利用同一抵押品发行索偿权顺序相同或更高的债券。若企业因故未能履行债券义务,需出售抵押品以清偿债务时,首先满足的是靠前抵押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只有在完全清偿后,如有剩余,才会考虑其他顺序较低的债权。
这种分类方式下,靠前抵押债券因其较高的清偿优先级而相对安全,但其利率可能相对较低。相比之下,若企业利用同一抵押品后续发行第二抵押债券(或称为低级抵押债券),这些债券的持有人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因为他们的清偿顺序在首批发行人之后。为了补偿这种风险,第二抵押债券通常会提供更高的利率。
二、可加抵押(开放式担保)
与限额抵押不同,可加抵押债券允许将同一抵押品用于多次债券发行,不限制其作为新发行债券的担保物。这种制度安排提高了抵押品的利用效率,但同时也增加了债券市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在发行公司不能履行清偿义务而出售担保物时,其售价款将用于清偿所有已发行的担保债券的本息。若售价款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按比例分配给各债券持有人。
为了管理这种风险,可加抵押债券通常会对抵押权进行分级,按照登记的先后次序分为一级抵押权、二级抵押权等。在处理抵押品清偿债务时,将依次先偿还高一级抵押权的债务。因此,抵押权级次越靠后,其风险越大,相应地,为了吸引投资者,这些债券也会提供更高的利率作为补偿。
综上所述,抵押债券按有无担保主要分为限额抵押和可加抵押两种类型。两者在抵押品的使用次数、清偿顺序以及风险与收益特征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债券发行人和投资者在选择抵押债券时,应充分了解这些差异,并结合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合理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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