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赔偿明细表,一文看懂

十级伤残是工伤伤残等级中的最低一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十级伤残职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工资和伤残等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伤残等级×20%

例如,一个工人工资为5000元,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5000元×0.1×20% = 1000元

  • 医疗费:工伤职工接受工伤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职工自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本人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本人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本人工资×30%

例如,一个工人工资为5000元,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则生活护理费为:

5000元×0.3×30% = 450元/月

此外,十级伤残职工还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金:工伤职工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因伤致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金,补偿金的月数为护理期限。

  •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职工不再享受伤残津贴。

  • 其他损害赔偿: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还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或者第三人承担其他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结语:

十级伤残赔偿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工伤职工的具体情况来计算。如果您是十级伤残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具体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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