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属于城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大连银行1998年4月3日正式挂牌成立,并在天津筹建分行,成为继上海银行、北京银行之后,又一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起来、跨省设立分行的全国性银行总部。大连银行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子公司。
大连银行抵押贷款:
该贷款种类是大连银行在天津地区推行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最长贷款期限为10年。贷款期限1年内,可选择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和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贷款期限1年以上,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大连银行抵押贷款可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
大连银行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证明;
4、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车合同、装修合同等;
5、抵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
6、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的保证文件;
7、有关资信证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