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拍价是指在拍卖中,由于起拍价格过高造成的拍卖交易失败。在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使得买卖行为无法成功进行,就对其拍卖的标的得不到想要成交的数额。在发布拍品的时候,用户需要根据预估的拍品价值,为自己的拍品设定一个适当的起拍价格,参加拍卖的拍主,将会根据用户的起拍价格加价竞拍。
拍卖公司的流拍价是这样规定的: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公司只能向买受方收取不超过成交价5%的佣金,委托方不需要支付佣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标的可向买受人收取5%的佣金,超过200万元的则按照超额递减比例支付。如果50万元的房屋经强制拍卖成功,买受人须支付2.5万元佣金,而委托人则不必支付任何费用。正常情况下,如果仅仅是流拍,拍卖相关费用由拍卖公司自行承担,拍卖公司不向任何人收取佣金和拍卖费用。但如果在拍卖过程中,由于案情发生变化而撤拍,则由案件当事人中提出撤拍一方按拍卖保留价的5%向拍卖公司支付佣金。
司法拍卖的流拍价是这样规定的:法院司法拍卖流拍价是会设置保留价的,保留价一般是司法拍卖的起拍价格,而保留价一般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