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学贷款能贷多少

研究生助学贷款可以贷12000元。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发下通知,自2015年7月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其中,对于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研究生,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贷款限额:
1、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银行、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2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80%。
2、以借款人或第三方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3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总额的70%。
3、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消费品价值总额的40%,借款额不得超过消费品价值总额的60%。
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如实填写的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申请表。
2、由所在学校提供的有效证件。
3、财产共有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4、以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保险公司除外)形式进行担保的,应提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估价、保险文件,质物权利凭证,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文件。
5、以向保险公司投保形式进行还款担保的,应提交保险公司同意为其办理分期偿还消费贷款保险的书面承诺。
6、已在贷款银行存入不少于学杂费总额规定比例的款项、公证费、有关保险费等存款凭证。
7、委托贷款银行划款授权书,其内容应当规定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户划转资金给指定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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